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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倒垃圾 放了就走 別再去看丟了什麼...
台北縣永和一名麵攤老闆娘,今年初到自家巷口倒垃圾,當時她站在垃圾車後面,但就在垃圾車,把垃圾壓入的同時,突然噴出大量的強鹼液體,灼傷她的臉部和胸部,老闆娘花了30萬元醫藥費,但右眼還是因為細菌感染失明,現在她無法工作,決定告清潔隊員業務過失傷害。
因為右眼失明,無法工作,李姓婦人原來經營的麵攤,跟著收起來,今年1月,她跟往常一樣,站在垃圾車後面丟垃圾,但這一回,卻從車裡噴出不明液體。傷者鄰居:「沒公德心的人啦,不知道噴出來硫酸,還是什麼酸的,收垃圾的人也不知道啊,就把它攪進去了啊,結果噴出來啦,那個太太不知道就噴到她的眼睛了啊。」傷者二女兒:「一眼就失明啊,精神狀況她就有點輕微有那個憂鬱症。」
李姓婦人事後送醫急救,但院方發現,這灘強鹼液體,已經傷及右眼,婦人花了30萬元醫藥費,還是保不了右眼。永和清潔隊分隊長楊龍明:「她(婦人)是眼睛遮起來,以為她眼睛不舒服,就把她帶到旁邊,有扶她到旁邊去坐著。」
右眼失明後,李姓婦人精神狀況不佳,她的二女兒也暫停工作,陪在母親身邊,生活被打亂,婦人指控清潔隊員不聞不問,決定提告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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