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從評核標準裡面就可以看出來 為什麼要訓練

第五項 第七項

不言而喻......

但就算是所有的評核標準都是最優的醫師畢業了

個人的修為

與野心的擴張還是會改變一個人

記得我剛開業的時候

因為一位很重要的老師誤信廠商而砸下重金開業

買的全部都是錯誤的儀器

當時因為感恩

所以希望可以幫忙他

不過被他婉拒

但每次經過他的診所

都還是會抬起頭看看他的招牌

 

另一位則是越來越扭曲的一位後進

為了要搏取廠商的贊助

也越來越包裝自己而說越來越多的謊話

在表面上相當學術

說的是廠商與醫師很愛聽的言語

但與之親近的同僚或同事

都知道全部都是假的

我常常都跟我們的醫師說

在台灣

那種裝得很學術其實很商業的醫師

上台講的話

十之八九都是假的

也就是說

照著這個醫師所說的言講內容

實踐在日常的臨床工作中

一定會出問題......

 

常久的觀察下來

果然這個傢伙

跟他學長說的一樣

....眾叛親離......

 

 

衛生署公告:新版皮膚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

衛生署公告:公告修正「皮膚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自中華民國一0一年七月一日生效;惟中華民國101年6月30日前各醫院已招收之住院醫師適用修正前之規定。

皮膚科專科醫師訓練課程基準

本課程訓練完成所需時間為3.5

訓練年

訓練項目(課程)

訓練時間

評核標準

(方法)

備註

1

1.學習皮膚病之全人醫療(包含門診及住院病人)

2.學習一般皮膚病診療(強調臨床鑑別診斷)及判讀基本皮膚病理。

3.學習臨床檢查方法,含伍氏燈檢查、黴菌鏡檢(KOH test)、寄生蟲及病毒感染之抹片檢查 (Tzanck smear)、皮膚鏡(Dermoscope)檢查等。

4.皮膚科治療用藥之臨床藥學。

5.學習基本治療技能:含皮膚切片手術、初階皮膚外科手術、冷凍手術治療、電氣燒灼、藥物燒灼、光照治療等。

6.學習醫學美容基本課程。

7.參加專業責任與醫病關係等相關之醫學倫理課程。

1

1.全人醫療訓練共五例以上。

2.臨床檢查方法每項五例以上。

3.基本技能實例操作每項五例以上。

4.由科部主任實地評核,做成文書報告,評核重點包含:

(1)醫學知識。

(2)病史取得及病歷記載。

(3)理學檢查。

(4)處置技術。

(5)責任感。

(6)醫病關係。

(7)同事關係。

(8)時間應用。

(9)科部內外學術活動。

每週至少有一小時應參加本院或他院之討論會,含臨床病例討論會、臨床病理討論會、圖書期刊討論會、病房迴診、組織病理判讀及住院醫師教學。

2

1.延續第一年加強門診及住院病人之診療訓練。

2.免疫螢光切片染色及判讀。

3.黴菌培養及判讀。

4.皮膚貼膚及皮內試驗及判讀。

5.全身性疾病之皮膚表徵及皮膚病相關之其他系統疾病。

6.學習進階光照治療。

7.學習醫學美容中階課程(含雷射、光電學及化粧品學等)

8.擔任進階皮膚外科手術助手。

1

1.一般皮膚腫瘤切除手術五例以上。

2.照護住院病人五例以上。

3.免疫螢光切片染色之判讀、黴菌培養之判讀、貼膚試驗之判讀,每項五例以上。

4.由科部主任實地評核,做成文書報告,評核重點包含:

(1)醫學知識。

(2)病史取得及病歷記載。

(3)理學檢查。

(4)處置技術。

(5)責任感。

(6)醫病關係。

(7)同事關係。

(8)時間應用。

(9)科部內外學術活動。

 

3

1.學習進階皮膚外科:皮瓣手術、植皮術等。

2.學習醫學美容高階課程(含雷射、光電學及化粧品學等)

3.在主治醫師指導下,負責他科之會診工作。

4.學習皮膚科進階藥物療法(含化學治療及免疫療法)

5.整理文獻,撰寫病例報告,或作臨床研究,撰寫論文。

6.指導資淺住院醫師之住院病人照護。

 

 

 

1

1.參與門診診療工作,每週一次以上。

2.參與皮瓣手術及植皮術,各兩例以上。

3.參與雷射及光電手術(含至少兩種不同類機型),各十例以上。

4.由科部主任實地評核,做成文書報告,評核重點包含:

(1)醫學知識。

(2)病史取得及病歷記載。

(3)理學檢查。

(4)處置技術。

(5)責任感。

(6)醫病關係。

(7)同事關係。

(8)時間應用。

(9)科部內外學術活動。

 

4

1.訓練獨立門診及會診診療之能力。

2.學習急重症與皮膚相關之診療照護。

3.學習與皮膚科有關之其它專科醫學 (如免疫疾病、血液疾病、職業醫學、環境醫學等)

4.學習醫學美容進階課程。

5.訓練領導能力及學習行政、資訊管理。

6.參與學生及住院醫師之教學。

7.學習基礎醫學研究。

 

6個月

1.他科會診紀錄三十例以上。

2.由科部主任實地評核,做成文書報告,評核重點包含:

(1)醫學知識。

(2)病史取得及病歷記載。

(3)理學檢查。

(4)處置技術。

(5)責任感。

(6)醫病關係。

(7)同事關係。

(8)時間應用。

(9)科部內外學術活動。

 

備 註:本課程訓練包括皮膚診斷學、皮膚微生物學、性傳染病學、皮膚生理學、皮膚免疫學、皮膚基本治療學、皮膚光照治療、皮膚過敏測試、皮膚腫瘤學、皮膚病理 學、皮膚外科學、皮膚進階治療學、社區醫學服務、職業環境皮膚科學、基礎醫學研究、皮膚美容外科、美容注射及皮膚保健暨美容。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朱芃年NelsonChu 的頭像
    朱芃年NelsonChu

    皮膚專科朱芃年醫師的醫學美容部落格

    朱芃年NelsonCh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